据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及国家有关规定,国家自2004年1月1日起,先后对粮食加工品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、调味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(含婴儿配方乳粉)、饮料、方便食品、饼干、罐头、冷冻饮品、速冻食品、膨化食品、糖果制品、茶叶及其制品、酒类、蔬菜制品、水果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、食糖、水产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糕点、豆制品、蜂产品、特殊膳食食品等28大类525种食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。 据介绍,目前有部分食品处于查处期。其中2004年1月1日进入查处期的有:粮食加工品中的小麦粉,食用植物油,调味品类的酱油、食醋。2005年7月1日进入查处期的有:调味品类的味精,肉制品类的腌腊肉制品、酱卤肉制品、熏烧烤肉制品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,乳制品类的液体乳、全脂、脱脂、全脂加糖、调味乳粉、炼乳、奶油、干酪,饮料类的饮用天然矿泉水、饮用纯净水、碳酸饮料、茶饮料、果汁及蔬菜汁、含乳饮料、固体饮料,方便食品中的方便面,饼干,罐头,冷冻饮品,速冻食品类中的速冻面米食品,膨化食品;食糖内(冰片糖除外)。根据保质期推算,上述食品已进入全面查处期。 而2007年1月1日进入查处期的,仍有可能出现有证与无证并存的有:糖果制品及巧克力制品(果冻除外);茶叶及相关制品类中的茶叶和边销茶,比如绿茶、红茶、黄茶、花茶、乌龙茶、袋泡茶、紧压茶、金尖茶、茯砖茶等,花茶等代用茶除外;酒类中的葡萄酒、果酒、啤酒、黄酒等;水果制品类的蜜饯;蛋制品类;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;水产制品类的干制水产品、盐渍水产品、鱼糜制品,淀粉及淀粉制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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